据宝鸡市农业农村局消息,为应对不利天气影响,保障粮油生产安全,宝鸡市农业农村局近日下发通知,就使用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工作作出部署。本次下达的农业防灾救灾资金共计591万元,旨在支持各县区开展应急救灾,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。
通知明确了补助对象与用途。本批次591万元资金将用于补助各县区为保障粮油生产所开展的应急救灾工作。资金由各县区结合实际统筹使用,重点支持粮油作物的“一喷多促”、浇水施肥、病虫防控等促生长措施,以及应对旱灾、洪涝的抗灾播种、水肥管理等生产措施。
通知对工作提出四项具体要求。一是及时组织实施,要求各县区抓紧制定生产救灾方案,确保资金及时用于恢复农业生产,相关方案需报市局备案。二是规范资金管理,强调要强化资金审核监管,建立管理台账,严禁挤占挪用。三是加强政策公开,要求将具体政策和补助对象向社会公开,接受监督。四是加强绩效管理,各县区需对照绩效目标开展工作,并于12月1日前报送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自评报告,市局种植业科于12月15日前向省厅报送相关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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