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参展单位应具备生产和经营有效期内的《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等合法的资质、文件证书等(国际客户提供所在国家的有效经营资格证件)。
2.参展单位在选定展位后请认真填写《参展申请及合约表》,加盖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大会组委会秘书处(传真或复印件同具有同等合同效力),组委会秘书处在接到《参展申请及合约表》后两日内为参展商颁发《展位确认书》。
3.参展商在收到《展位确认书》五日内,将参展所有费用(包括广告费用、论坛费用等)汇转入大会组委会指定银行账户,过期不付款者,组委会有权变更原定展位或取消其参展资格。因疫情原因导致展会档期变动属于正常现象,展商无权因展会档期变动而取消参展计划或缩小预定展位面积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展商自行承担。
4.组委会坚持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确认的原则。
5.组委会根据会场的整体效果和安全消防的需要,有权调整部分已确认展位。